我違背了承諾,
買了兩張高雄演唱會的票。

 

我對你只有一個要求,
我知道它不是很容易做到,
但是,我真的就只有這個要求而已。

 

我曾經說過,
我可以等你,
等你很久很久都沒關係,
只要你讓我看見,
你有在前進,這樣就可以了。

 

可是事實上是,我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被你感動。

 

換句話說就是:我感受不到你在前進、你在成長。

 

我的要求就是,請你給我一場很棒、很享受的音樂會。

 

雖然我明白每個人對於「棒」、「享受」的定義原來就非常不相同。

 

但是,
我可以不要看你跳舞、看你彈吉他、看你串場、看你幽默談話,
也可以不要看你滿懷感激的感謝歌迷、感謝家人、感謝公司、感謝樂隊。

 

這些,我全部通通都可以不要。

 

因為,我真正在乎的,不是這個,
我真正在乎的,其實就是你原本就應該盡力做好的本分。

 

我那天在串裡面說:如果他又改很多詞、忘很多詞的話,
         我就很難保證手上的螢光棒不會飛出去。

 

這不是氣話,也不是玩笑話,而是我的真心話。

 

我唯一的要求,就是請你好好的唱一首歌給我聽。

 

在演唱會上,認真的、真心的、好好的,唱一首歌給我聽。

 

認真的,我相信你是,
真心的,我相信你有,
但是你能好好的唱一首歌給我聽嗎?

 

真的,這真的就是我對你唯一的要求。

 

不要讓我失望,好嗎?
我還想要好好愛你一段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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