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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生氣完以後,
我開始難過一件事情,
我的照片,也跟著不見了。

那張照片是2000年11月25日拍的,
因為再過三天就是苑苑的生日了,
所以我就拿了相機在補習班到處拍來拍去的。

然後,我拗了他好久好久好久,
應該有三個多小時吧,
他才很不願意的讓我拍了那張。

可是,可是也不清楚呀…
因為他的眼鏡會反光,
而且那個時間是深夜,
所以那張照片其實根本看不出來他的輪廓。

但是,我只要看著那張相片,
我就可以很清楚的回想起那個時候的他,
因為我不需要任何東西的輔助,
就可以完整想起他的樣子了阿。

高中的時候數位相機開始流行,
越來越少人不喜歡拿傳統相機拍照。

然後,因為我丟三落四的個性,
我也早就不知道把那洗出來的底片丟哪裡去了,
直到高二的時候我終於找到那張底片,
而且去洗了一張剛剛好可以放進錢包裡的。

我還特別護貝過呢。

後來我的錢包常常壞掉,
可是我都沒有忘記把照片從這個錢包搬到另一個錢包來。

但是…但是…
我的錢包被偷了!
證件可以補辦,會員卡不重要,錢沒了可以再賺…

但我的照片怎麼辦?
我早就找不到那張底片了!
我要去哪裡再洗一張呀!

我要那張照片,
我只要那張照片啦!(泣)

身份證上有我的住址,拜託,把我的照片還給我吧!
我只要那張照片再回到我身邊。

雖然我們已經分手了,
可是我還是很需要感覺他在我身邊呀!

把照片還給我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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