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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個親愛的朋友正在考慮要不要當這個「third-person」。

我很直接:「當吧當吧,結婚都會離婚了,交往也有可能會分手。」

我一直覺得,如果你能搶到那個男人,
那有一半以上的原因也跟那個男的有關係。

『她只是無意闖入的第三者
我們之間的困難 在她出現之前就有了』

梁靜茹不就這樣唱了嗎,
妳出現的時機也許不太對。

但是是不能罵妳的,
放手與不放手決定在妳,愛本身是沒有錯的。

妳的喜歡沒有對錯,當然可以盡力爭取,
爭取的來的男人也許不見得最好,
但連爭取都不願意會後悔的。

想想看,如果妳真的是破壞他們感情的第三者,
那麼是不是也是因為他們的愛情太不堅定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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