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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,可喜可賀,
北平小館三樓六張中兩張,
雖然都是普獎的四百元,不過算一算扣掉成本,
我們還是淨賺五百元,每個人是 125 元。

不要問我這筆錢要怎麼花,
在我們確定中獎的這一刻開始,
Crazy 學長和亂舞學長兩個人衝回房間拿機車鑰匙,
對我和害羞學長拋下一句:

我們去買宵夜回來慶祝嘿,有魯味跟鹽酥雞的唷!!

我是很想阻止他們啦,
拜託,錢還沒領就花掉會不會太離譜了呀?

不過…想也知道最後是無能為力的。

九點多的時候,兩位學長一人提兩袋回來 = ="
四杯 40 元的飲料、四份香雞排,
各 100 元的鹽酥雞和魯味,
總共 480 元,
也就是說我們淨賺的 500 元瞬間變成 20 元,
四個人分了之後就是變成五元 ="=

厚,吃的好飽喔,
都已經吃完一個小時多了,怎麼還那麼飽?
早知道今晚就別煮泡麵吃,隨便吃吃就好。

好撐 ~_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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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呆玲.玲散心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